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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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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09:4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请人需下载对应项目类别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7份(“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填好意见);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或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修改说明6份。

    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统一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16日17点,逾期不候

    具体联系人:韦霏虹 88341060 行政楼西316。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严守科研诚信。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应遵守承诺,履行义务,按期结题,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申请书须以附件中标记 “(教育学)项目” 的版本为准,使用其他申请书申报的,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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