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团队):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1.2024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浙社科办〔2024〕14号);
2.2024年度纳入“社科赋能行动”储备库选题。
三、征集条件
课题成果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且成果取得时间在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并满足以下验收条件之一:
(1)入编《浙江社科要报》;(2)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4)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5)课题成果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
2024年度预立项项目中公开招标和自选选题,不得将以上第(4)项作为验收条件,但可由省社科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四、工作安排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2024年度预立项项目中公开招标和自选选题请直接将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的扫描件(PDF)、成果原文Word稿,于5月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skfnxd@163.com,邮件名:2024预立项面上选题—姓名—课题名称),其他课题请将相关成果证明于5月25日前递交至赋能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各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审核其验收条件,仅将符合条件的成果证明材料于5月30日之前汇总发送至我办即可。
1.2024年度预立项项目中公开招标和自选选题的成果由省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给予正式立项并定级。其他预立项项目成果由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给予正式立项并定级。
2.储备库选题成果经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一定比例给予立项。
联系人:王逸、卿周子;
联系电话:0571—87058837、87057483。
附件: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docx
2.“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