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学院党委【2024】)13号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专项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及科研人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与学术专长,科学设计课题题目并开展深入研究。研究过程中,要全面、深入地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在学术领域的阐发与应用,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做出贡献。各申报人需立足实际,提出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推动理论创新与社会实践深度结合。通过本次课题研究,着力形成一批在理论上有深刻见解、在实践上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国家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一)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二)主持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者。
三、立项形式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采用已有成果立项形式。
2024年10月31日前,凡署名绍兴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教师,在“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报、浙江日报(理论版)、绍兴日报等中央和省市主要媒体上发表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关的理论文章;发表在网络上且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市级及以上宣传主管部门认可,并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关的理论成果;编入浙江社科要报、绍兴社科要报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关的研究报告等,获得领导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经审核认定后,可直接立项,同时立项即视为结项。
四、资助金额
本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000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并附支撑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lianbin06@163.com。
其他有关事项联系人:廉彬(13650527972,可企业微信、浙政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