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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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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治文化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10:4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在新时代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法治文化资源已成为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研究主题。绍兴市新昌县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来涌现出了梁柏台、潘念之、梁鋆立等一批富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为进一步发掘新昌县法治文化资源,服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促进法学理论与基层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新昌县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对以下课题向社会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重点选题

    1.梁柏台法律实践史料收集和研究;

    2.新昌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与经验研究。

    (二)其他选题

    1.梁柏台检察思想研究;

    2.梁柏台法治精神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3.梁鋆立法律实践史料收集与研究;

    4.潘念之法律实践史料收集和研究;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昌实践及其经验研究;

    6.新昌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研究;

    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新昌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8.枫桥经验与新昌政商关系的法治化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可再细化具体题目,先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二、研究要求

    1.时间要求:202491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1-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成果(以申报表为准)。

    2.结题要求:课题最终成果可以为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论文字数6000-8000字,研究报告字数须在10000字以上,同时均须提供一份3000字的成果要报,市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熟知新昌县情、具备在新昌开展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

    2.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申报本次合作课题。

    3.申报人有在研市规划重点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四、课题经费

    视课题研究难易程度及申报书质量,给予每项课题1-2万元经费资助。

    五、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456日。

    六、申报与立项

    1.采取“自由申报”方式。

    2.各申报单位、个人须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承诺页和单位推荐意见请采用附件4和附件5替代)送交人文社科处。

    3.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56日,逾期恕不受理。

    4.申报时需提交电子版《申报表》(附件一)《课题论证(活页)》(附件二),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一律以PDF格式提交给所在单位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至邮箱lianbin06@163.com不再收取纸质版申报材料,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三。

    5.绍兴市社联将在申报期限截止后,根据申报课题的课题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报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立项,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人或团队,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地址:我校行政楼西315室;联系人:廉彬;联系电话:13650527972。

    八、有关事项

    1.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其他同类课题项目。

    2.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附件:1.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申报表

        2.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论证(活页)

    3.申报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4.申请表:承诺书(已盖章请注意替换)

    5.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已盖章请注意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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