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绍市教科规办〔2024〕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1.2023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
2.尚未结题的2022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之前已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过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
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包括三类:绍兴市高校类课题(简称绍高教,即SGJ),绍兴市基教类课题(简称绍基综,即SJZ),绍兴市基础教育学科教改项目课题(简称绍教改,即SJG)。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课题负责人相关工作
(1)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2023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下称评审申请表,附件1)、“课题结题报告”,以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专著等),附件材料总计不超过20页。“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纸质稿需一式3份,其中1份无区域、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与课题负责人、参与人等相关信息(以下称为无相关信息版),以“评审申请表”作为封页,按“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合一本)。
电子稿要求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按顺序合成一个无相关信息版的PDF版的电子文稿,文件名为“立项序号+区、县(市)+主持人姓名”。
(2)课题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数和页数应符合要求,否则降级处理。SGJ和SJZ不超过8000字,页数不超过16页;SJG不超过6000字,页数不超过12页。二是设置页边距为上3.7cm,下3.5cm,左2.6cm,右2.6cm。三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图和表总数不超过8张,否则降级处理。四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体、字号要求。结题报告文本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5。
(3)材料报送单位
SGJ负责人向各单位报送材料,由各单位统一向我校人文社科处报送材料。
(4)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统一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报送给我校人文社科处。
(5)其他说明
课题负责人如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报告(附件4),并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附件4)。如不能及时结题,又未提交申请延期报告的,则按“中止研究”处理,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负责人在三年内不能申请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二、优秀成果评审
(一)评审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审程序
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参评优秀成果的课题材料的受理,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专家对SGJ、SJZ、SJG(含中职)三类课题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审结果将在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基础上进行公示、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课题负责人: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材料与参加结题验收评审材料要求相同。
2.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填写好“绍兴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审目录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2份,交人文社科处李春浩;汇总表用EXCEL电子稿,文件命名为“区、县(市)+附件3”,统一上交李春浩邮箱lchv1989@sina.com。
3.优秀结题的课题材料纸质稿,报送地点:我校行政楼西331室,联系人:李春浩,时间:3月20日前。
4.未尽事宜,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联系人:李春浩,电话:17857509096,邮箱:lchv1989@sina.com。
附件:
1.2023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
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SGJ)
3.绍兴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审目录汇总表
4.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