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号要求,对于符合教育厅数据采集要求的信息数据直接进入学科信息采集数据库,对于错报、不在报送范围内、缺少必要佐证材料的数据,直接审核不通过,不再反馈;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补报。人文社科处整理了2021年科研管理信息数据,现进行公示核对和补充。
1、本年度社科类科研管理信息数据由科研创新平台、科研获奖、论文、专著、批示与采纳、科研项目、横向项目、产学研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等9部分组成。
2、信息数据将作为省级一流学科布局申报考核等工作的主要数据来源,对于已经提交的数据将不能修改。请各二级学院请高度重视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检查和补充主要学科一栏(特别注意:论文的学科归属需补充)。
3、对于科研创新平台、科研获奖和产学研平台有参与学科一栏,请各学院相互协调并按照贡献率大小顺序填写,以主要学科所在学院报送为准。
4、请各二级学院核实相关信息,直接在相应数据表格修改和补充,对于有改动或增加的请以红色加粗字体标出,若有增加并需要支撑材料的请一并提供,所有材料核对情况请于2月25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归口联系人。
5、成果相关信息归口联系人:叶芳芳;项目相关信息归口联系人:韦霏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