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根据申报公告和浙社科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要求和资格限制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好中选优;要结合本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方向,加强课题论证,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特别提醒: 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申报材料按照学科归属提交相关学院,具体提交学院的时间请询问各相关学院;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没有学科归属的,申报材料直接提交人文社科处。
2.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请限定条件:(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 曾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9年3月20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特别注意:.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上的《申请书》于1月14日又更新了,之前的申请书请重新替换(附件下载),其余材料没变。
三.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资助额度
申请重点项目一律填写申请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划分(一律按照直接经费占总经费60%、间接经费占总经费40%),如:申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总经费是20万元,直接经费为12万元,间接经费8万元。
五、《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限项申报规定: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2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因国家社科规划办还未将指标下达到省,届时学校根据省下达的指标,给各学院下达相应的指标数(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七、申报形式:今年开始实行网上申报
八、材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2年1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3.项目申报材料一律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各学院审查论证筛选,统一报学校人文社科处,由学校人文社科处统一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九.提交申报材料时间节点:
1.2022年2月18日前,各学院将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数排名汇总,并将排名汇总表和与汇总表相一致的活页(活页以“排名序号+课题名称”命名)发至邮箱zhough1068@163.com。
理工科交叉学科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也在此时间段按照要求由学院统一提交材料参加学校筛选;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没有学科归属且有意申报者,同样在此时间段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学校筛选。
在此期间,学校完成筛选工作并公示。
2.2022年3月1-2日, 各学院(部处)按照学校公示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拟推荐申报的名单,通知相关申请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未注册的先注册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管理部门。
3.2022年3月7日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免筛和参筛的《申请书》一式五份,参筛的还需递交3份活页),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届时请关注。
十.其他: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相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069 ,邮箱:zhough1068@163.com,办公地点:行政楼南楼302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