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由教师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学校审核,确定“绍兴历史街区语言景观研究”等57项获批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3项, 一般项目21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10项,党建研究专项7项, 廉洁文化研究专项6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校级项目能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要求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等;一般项目和各专项项目最终成果须公开发表或研究报告被采纳等。发表论文须标注“绍兴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注明项目编号、名称)。
人文社科项目与专项项目管理工作由人文社科处负责,其中专项项目结题前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工作由科学技术处负责。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周桂华(88341069)。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绍兴文理学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