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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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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14:34    点击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21]13号)文件规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其中年度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党建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由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本职能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公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交的校级科研项目的形式审查、立项发文与管理。

    ()年度项目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当年计划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一般项目旨在培养青年科研人才,重点支持学校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专题项目

    1.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申报者主要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工作者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鼓励团队协作,联合攻关。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

    2.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立足学校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探索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助力清廉浙江、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中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立项课题须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党建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建党百年”这一时代背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新时代组织工作新格局,聚焦深化推进数字化改革、大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方位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迭代升级、高标准打造高辨识度党建品牌、“三驻三服务”活动,解决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提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质量、教育实践活动质量、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干部人才工作质量提升等重点难点焦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形成更丰富的研究成果。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鼓励支部和师生积极申报。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课题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每位教职工可在各类课题中选报1项,申报多项作违规处理,取消立项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

    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

    3. 逾期未完成校级项目研究计划,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分别给予年度重点项目经费资助0.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年度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资助经费均为0.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年度重点与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分别是0.6万元/项与0.3万元/项。

    2. 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研究时间统一填写:2022.01—2023.12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发动申报。

    2.申报者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活页)(请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提交相关学院科研秘书。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的请提交学工部陈煜雯老师(电话88342666;申报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的提交纪检监察董国荣老师(电话88342357;申报党建研究专项项目的提交党委组织部王颖老师(电话 88341950 );无学科归属的行政人员申报年度项目可根据课题性质直接报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最后将盖章拟立项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和拟立项教师的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版统一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自然科学类年度项目申报提交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类年度项目申报和各专项项目申报提交人文社科处。

    4.学校形式审查,立项发文,经费资助。

    五、指标分配

    年度项目:每学院(无学科归属的机关行政)各2项(1项重点、1项一般);专项项目(不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全校共10项;廉洁文化研究专项全校共6项;党建研究专项全校共7项。

    六.申报截止时间:申报者提交相关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截止时间:20211112,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交评审后拟立项名单及相关备案材料时间为:20211130同时通知拟立项的课题负责人登入校级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结项成果要求)

    1.结项成果应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为准。重点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有市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

    2.校级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3.项目研究完成后,自行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网页下载)一式两份以及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含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再提交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申请结题。

    相关事项联系人: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办公地点:行政楼307室,邮箱:lixr@usx.edu.cn;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069 ,办公地点:行政楼302B室,邮箱zhough1068@163.com

     

     

    附:1.校级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2.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表(活页)(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3.各专项申报指南

    4.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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