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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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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09:36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5]233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1、主要资助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活动。重点资助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2、由于校级项目主要起扶持作用,因此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厅市级项目、已同题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等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项目。

       3、 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23年,要求项目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181月。例如研究期限2年(或3年)的项目,填写:2018.1——2019.12(或2020.12)等。

       4、项目研究发表论文等成果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二、为进一步提高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完成质量,鼓励产出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如果校级立项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其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并给予经费资助。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北大图书馆出版)发表论文。

      2、项目负责人申请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

      3、项目研究期间,理工类校级项目负责人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人文类校级项目负责人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三、申报材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和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理工农医类项目(基础理论与应用类)电子文档请发lixr@usx.edu.cn、人文社科类项目电子文档请发zhough1068@163.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71030

    五、其他说明:

    1、各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分别报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22017年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等其它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有关理工农医类项目申报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有关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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