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经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授权,绍兴市教科规划办公室决定组织2016年绍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6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的课题;
2.2016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期的课题;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向有关科研处,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下载)、“课题研究报告”。
2.确定“优秀结题”(一般要求相关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结题”、“不予结题”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结题”比例不超过50%)。
(三)结题材料报送材料
结题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附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和结题汇总表(附件下载)电子版。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程序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科研指导中心负责科研成果材料受理——市教科规划办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含中职)两类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初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复评——局领导审核后公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二)评优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课题需要交成果评比“申请表”(见附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等附件材料一式6份(其中3份不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每份“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附件材料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
2.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材料。并填写好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结题和成果评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060 邮箱:zhough1068@163.com
2016市教科规划办课题结题与评优.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