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做好“一清理、两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深化学校“清廉科研”, “一清理、两专项” 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于6月15日下午在行政楼4楼会议室举行。校人文社会科学处和科学技术处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科研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寿永明主持。
人文社会科学处王华锋处长代表学校科研部门传达中共浙江省纪委机关、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浙纪办〔2021〕54号)精神,并就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分析、开展检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
副校长寿永明从层层压实责任、集中归口管理、落实台账管理等方面对本次“一清理、两专项” 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科研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要提高站位,将本项工作通知落实到每一位科研人员,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