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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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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普及人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3 14:2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近日省社科联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普及人才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5〕61号),组织开展社科普及专家入库、社科志愿者招募等浙江省社科普及人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社科普及专家库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我校列入绍兴市社科联推荐,市社科联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党校、社科院、党政机关研究机构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

    2.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未达到副高职称但社科普及成果特别突出(如获国家级奖项、科普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新兴学科行业专家),可经单位破格推荐申报。

    3.热爱科普工作,大力普及人文社科知识,在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科普志愿管理、科普阵地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

    4.及时完成省社科联委托和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管理

    1.主要职责。参与科普项目评审、政策咨询、培训授课、成果评估、科普作品创作传播等工作。

    2.动态调整。针对在履职过程中表现不积极、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专家,将实施动态调整。

    3.互动交流。举办专家座谈会、线上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专家之间的经验分享与业务协作。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成为科普专家的个人复制括号内链接(https://skpj.zjskw.gov.cn/html/#/declaration)到网址栏打开按要求线上填报《浙江省社科普及专家申报表》。线上填报时需提交本人领衔创作的科普作品不少于3篇(部),科普视频、科普图文、科普读物等均可。线上填报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图片、新闻报道等,附件内容不超过10页。

    2.材料递交。线上填报完成后,导出《浙江省社科普及专家申报表》。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至人文社科处(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合并左侧装订、双面打印)。

    3.审核入库。绍兴市社科联负责本地区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推荐提交至省社科联。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为浙江省社科普及专家,列入社科普及专家库。

    请于202585日前完成平台申报,并于8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科志愿者招募

    成为社科志愿者的基本条件:浙江省域内高校、党校、社科院、党政机关研究机构和社科类社会组织中,具有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以及社会中具有人文社科专长,热心社科普及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者,经审核批准均可成为社科志愿者。

    社科志愿者可选注册或不注册。注册志愿者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浙哲科普”小程序;在小程序中找到并点击“社科志愿”通道,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时可以生成志愿时数。非注册志愿者则可通过直接参与各类社科普及活动进行备案登记。鼓励申报社科志愿专家的人员注册成为社科志愿者。

    校内相关事项联系人:钱佳莹(88343425);

    平台技术支持:蔡工(1990660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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