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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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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A类)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10:3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学科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上水平、上台阶,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科备案和重点学科遴选工作方案》,现开展校级重点学科(A类)遴选工作。

    一、遴选原则

    本轮校级重点建设学科(A类)以扶强为原则,重点扶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培育学科,建设期为2021-2023年。

    二、遴选条件

    校级重点建设学科(A)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5年以上(学术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

    3.参加过教育部学科评估或入选过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

    4.对照《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各项指标完成度较高。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科以学科带头人所在学院为单位申报,对照《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2 )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A类)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佐证材料;

    2.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按申报要求作形式审查,组织校外专家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3.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评选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A类);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布。

    5.遴选成为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A类)的,学科带头人须与学校签订《绍兴文理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任务书》并参加每年学科建设绩效考核。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A类)申报表》,于2021420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俞元真,联系电话:753425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奇峰,联系电话:75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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