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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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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0:3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见附件1),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树立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根据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要求,学校决定给予理工类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

    2.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在“申请总额” 栏中填写0万元;“其他经费及其来源”栏中填写上相应经费(理工类项目1万元/项,人文类项目0.5万元/项,学校自筹)。并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参照校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 项目研究期限2-3年,项目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1910月,完成时间填写为202110月(或者202210月),

    .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

    1.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已获学院(部、处)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原来已注册的可用原来的用户名登陆申报;未注册过的教师需先进行用户注册,待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填报。

    2.网上填报后,各项目负责人用A4纸双面打印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9年新版见附件2,老版无效)一式1份和申报书电子版一起交所在学院。

    3.学院填写《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1份、纸质项目申报书1份及其电子版一起报给学校科学技术处与人文社科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626日(网上申报); 628日(纸质材料)

       五.其他

    1.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2项,最后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项目数(20项)择优上报。请各学院(部、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 20132016 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 2020 5 月底前网上完成结题,并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有关项目申报事宜联系人:人文社科处:周桂华,88341069zhough1068@163.com;科学技术处:李新荣,88341290lixr@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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