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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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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10:33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做如下通知:

    一、课题申报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5.教育部重点课题

    6.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名额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分配给我校6项名额。届时我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初评,择优提交规定指标数的材料至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全省上报材料进行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含基础教育)上报全规办。

    三、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15日之前的,或在315日前我办已经收到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但需附证明或与我办核实)。(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9)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五、提交材料要求及申报截止时间

    1.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7份。电子版材料包括:1)申报数据汇总表;(2)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文件以“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张三-H-B(活页)”。申报者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以“姓名”命名。】

    2.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国家级项目者请将活页电子版在2019221日前发往指定的邮箱,文件以“一级学科-姓名” 命名,以便学校请专家指导。所有类别最终申报材料请按“材料提交要求”于20193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3.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069,邮箱zhough10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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