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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出台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

    发布日期:2020-06-28 09:10    点击次数:

         近日,学校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办法》,以标志性项目和标志性奖项为培育对象,加强对重大项目和标志性成果的设计、组织和协调,推动学院加强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努力推进“承担大项目、产出大成果”,充分调动学校、学院和教师个人在争取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竞争力。
      根据这个文件,学校将从两个层次对标志性项目和标志性奖项进行资金支持,最高资助额度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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